一、升降機的制動裝置、離合裝置、提引器、游動滑車、擰管機和擰卸工具等應靈活可靠。
二、用的鋼絲繩應遵守下列劃定:
(1)鋼絲繩安全系數(shù)大于7。
(2)提引器處于孔口時,升降機卷筒鋼絲繩圈數(shù)不少于3圈。
(3)鋼絲繩固定連接繩卡,應不少于3個;繩卡距繩頭,應大于鋼絲繩直徑的6倍。
(4)鋼絲繩應該按期檢查;變形、磨損、斷絲鋼絲繩,應該執(zhí)行《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修和報廢實用規(guī)范》(GB/T5972-1986)報廢尺度。
三、升降機應平穩(wěn)操縱,嚴禁在升降過程中觸摸鋼絲繩。
四、提引器、提引鉤應有安全連鎖裝置;提落鉆具或鉆桿,提引器的切口應朝下。
五、禁止手探摸懸吊鉆具內的巖心或者探視管內巖心。
六、操縱擰管機和插墊叉、扭叉,應有一人操縱;扭叉應有安全裝置。
七、發(fā)生跑鉆時,禁止搶插墊叉或者強行抓抱鉆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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